关于2008年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08年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教师【2008】25号),学院的高级、中级和初级职称申报工作从2008年7月份开始进行,并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申报登记:请申报者于2008年7月1日至7日务必到人事处梁老师处登记,获取登陆帐号和密码(无帐号将无法申报)。 二、 网上申报流程:网址(http://rsc.gdhed.edu.cn) 1、 登陆申报网页,配置要求及登陆方式(详见附件三)。 2、 进入系统后,务必先进入“帮助”菜单栏,详细阅读“职称申报系统操作指南”,可在线阅读亦可下载观看。 3、 进入“系统管理”栏修改密码(初始密码与帐号一致)。 4、 进入“资料录入”栏严格按照要求填写个人资料。 5、 进入“打印提交”栏,打印相应表格。 三、 上报申报材料及缴纳评审费(网上申报和评审时间紧迫,请按时上交,逾期不予受理): 1、 材料要求:请于2008年7月15日前到人事处上报全部申报材料;所有材料只需1式1份,先用回形针夹好,不用装订也不用粘贴; 2、 材料袋要求:用三个档案袋装入申报材料:主材料袋封面贴《送评材料目录表》,装入所有表格及证书证件复印件;两个代表作材料袋封面贴《送专家鉴定代表作申请表》,分别装入代表作的原件和复印件。 3、 高级和中级按照《送评材料目录表》上所列清单上报,另外还需上报粤人发【2008】148号文件规定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可在校园网下载或带U盘到人事处复制电子版)。 4、 初级只需在网上把“资料录入”栏填好后打印《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审批表》,在表中“基层单位(部门)考核鉴定意见”栏盖章及签字即可。 5、 特殊材料:从中央部委、外省(市)和军队,通过组织调到、转业安置或个人自主来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现资格是在省外取得的,应提交个人人事档案内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考试报名发证审批表(复印件)以及单位聘用评价意见,其中自主来粤人员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省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鉴定证明(粤人发【2008】148号)。 6、 评审费(高级780元/人,中级450元/人,初级证书费7元/人)。 四、 注意事项: 1、 没有条件上网的教职工可到人事处代为办理网上申报。 2、 个别材料不齐者可于2008年8月18日补交,但网上填报并打印的表格必须在2008年7月15日前上交。 3、 初级职称申报条件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学院服务满一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无教学/管理事故。 4、 所有职称的政策及通知均可在广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gdhed.edu.cn)或广东教育人事信息网(http://hr.edugd.cn)下载。 附件: 附件一:关于做好2008年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二:转发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走的通知.doc
附件三:网上申报的配置要求及登陆方式.doc
附件四:送评材料目录表.doc
附件五:《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doc
广东培正学院人事处 2008年6月30日 |